关于对廊坊市安康大药房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及登记事项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0-7-20]
廊坊市安康大药房:
你提交的关于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及登记事项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河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廊坊市药品零售许可暂行规定》中有关变更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廊坊市安康大药房注册地址由廊坊市广阳区步行街第七大街华夏经典南商品楼A2-S02号变更为安次区建设南路301号;企业名称变更为廊坊市安次区建设南路东康大药房。
接此批复后,应严格按照GSP标准进行筹建。搬迁完毕,请及时提出现场验收申请。此批复三个月内有效。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