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廊坊市安次区落垡镇永康大药房等3家药品零售企业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0-7-15]
廊坊市安次区落垡镇永康大药房等3家药品零售企业:
你们提交的关于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河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有关换证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有关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同意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经营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我局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请接此批复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公示企业名单》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